將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
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記者 李家健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必須堅持法治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要保證人民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依法治國全過程,使法律及其實施充分體現人民意志。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闡明如何讓依法治國造福人民
“這樣審案,省去我們很多麻煩!”今年8月19日,玉林市玉州區法院開庭審理了51起房屋合同糾紛案。
這些案件案情相似,法院安排集中審理,一上午全部審結。高效的審判,得到80名原告一致好評。
繁簡分流、簡案快審。這是我區作為全國第三批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地區,扎實推進改革的一個縮影。法治為民的精神內涵,在此得到生動體現。
從各項惠民利民之法相繼出臺,到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成為常態;從“繁簡分流”減輕群眾訴累,到逐步實現每村(社區)有法律顧問……全面依法治國的一項項舉措落地有聲,讓全區廣大人民群眾有了更多的獲得感、幸福感。
立法為民:
民有所呼 法有所應
為遏制嚴重的亂采砂現象,今年2月至5月,玉林市開展了河道采砂綜合整治行動。嚴打力度之大,前所未有,當地曾在一天之內查處非法采砂船70艘、非法砂場16個。
5月的一天,博白縣文地鎮村民老羅由村委會出具證明材料,修建自家房屋,需要入河取砂。經鎮政府核實后,允許其在河道采砂規劃規定的區域采砂80多立方米,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
這兩個看似矛盾的事件,其實都是依照去年11月開始施行的《自治區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執行。禁止采砂是為了保護生態,而限定條件允許采砂,又兼顧了群眾的實際需要。條例既突出“營造山清水秀自然生態”的廣西特色,也充滿了“人情味”,得到廣大農民的擁護。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群眾關注度高的問題,也是立法要解決的問題。一系列為民之法響應出臺:修改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將女方產假延長到148天、將男方護理假延長到25天;實施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辦法,國家有關享受高齡津貼的對象為8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廣西擴大到所有80周歲以上老年人……
領導帶頭,開展立法調研論證。自治區黨委書記、人大常委會主任彭清華帶隊開展扶貧立法調研,出席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草案)和水能資源開發利用管理條例(草案)總體評價座談會;其他常委會領導也經常深入鄉鎮、村屯,聽取基層群眾意見。
5年間,一系列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立法項目列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的重要議程,公共衛生、身體健康、消費者權益保護、老年人事業發展、食品安全、飲用水安全等方面法規相繼出臺,切實保障和改善了民生。
“重視平衡不同利益關系,妥善處理不同利益訴求,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讓立法獲得更廣泛認可的群眾基礎。”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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