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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來福建法院一審審結毒品犯罪案件4371件 |
2019年06月25日 21:25 來源:東南網 作者:林先昌 編輯:潘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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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福州長樂法院召開毒品犯罪集中宣判大會,對6起一審涉毒案集中宣判。東南網記者 林先昌 攝 東南網6月25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在第32個“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25日,全省各級法院集中對108件毒品犯罪案件169名被告人進行公開宣判,并對廖億倍、賴海榮等罪行極其嚴重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執行死刑。記者從福建高院今日召開的依法打擊毒品犯罪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8年以來,全省法院一審新收毒品犯罪案件4367件,審結4371件,判決發生法律效力罪犯5189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1036人,重刑率達19.97%,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13個百分點。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鐘夏介紹,從我省審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情況看,主要呈現以下新特點和趨勢:毒品犯罪案件總數有所回落。2018年全省法院一審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數同比下降29.08%,2019年1-5月同比下降34.29%,但毒品犯罪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仍達8%左右,禁毒斗爭仍然任重道遠;大宗毒品案件顯著增長。毒品案件總數雖總體回落,但大宗毒品犯罪持續攀升,涉案毒品數量也呈現出上升態勢。2018年省法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121件,較上年增長28.72%,審結案件中涉案毒品數量10千克以上的占比達34.04%,毒品數量記錄不斷被刷新,如廖億倍、賴海榮等人制造毒品案,涉案甲基苯丙胺數量多達738千克,再創新高。 吳鐘夏還介紹,近年來,毒品犯罪團伙化、職業化、組織化、智能化日益明顯。2018年省法院審結的毒品犯罪案件中,3名以上被告人共同犯罪的占比60.28%,部分案件甚至形成制、運、販、藏等“全鏈條”犯罪模式,被告人之間分工明確、組織嚴密,極大增加了打擊難度;毒品犯罪與其他犯罪相互交織日益凸顯。毒品犯罪處罰重,風險大,犯罪分子為躲避抓捕,購置、配備槍支等情況時有發生,“槍毒合流、以槍護毒”等現象較為突出,衍生出嚴重的社會危害。毒品問題還容易與暴力恐怖犯罪、黑惡勢力犯罪相互交織,嚴重影響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傳統毒品所占比例逐年下降,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氯胺酮已居于主導地位,涉甲卡西酮、氟硝西泮等新型毒品案件也時有發生。部分地區還出現販賣含可待因的復方口服液體制劑案件,該類型犯罪主要針對青少年群體,蔓延速度快,社會危害性大。 據悉,面對毒品犯罪的新特點新趨勢,全省法院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依法運用刑罰手段從嚴懲處毒品犯罪,健全完善毒品犯罪審判工作機制,不斷提升懲治毒品犯罪的效果。福建法院重點打擊源頭性毒品犯罪以及具有武裝押運、暴力拘捕等嚴重情節的犯罪分子,并注重打擊涉毒犯罪鏈條,把打“源頭”與破“鏈條”有機結合起來,切實提高懲治毒品犯罪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同時,省法院成立毒品案件合議庭,專門負責毒品犯罪問題調研與審判指導,2018年開展了毒品犯罪案件刑罰適用問題專項調研,對毒品案件證據審查、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深入研究,進一步規范統一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的裁判尺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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