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聞網訊(記者 黃冰 通訊員 丘湘暉)3月13日,記者從玉林市社保局獲悉,玉林市快速落實自治區人社廳、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廣西壯族自治區稅務局近日聯合印發的《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以下稱《通知》)政策要求,對玉林市符合要求的企業階段性減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費用,2月共減免企業社保費7300萬余元,助力企業穩崗復工復產。
《通知》要求,對廣西境內企業行實行“五免三減半”,并繼續實行緩繳、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等。“五免”是指免征廣西境內中小微企業和以用人單位身份參保繳費的個體工商戶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時間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共計5個月。“三減半”是指自2020年2月1日至4月30日這3個月內,區內各類大型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及其它類型單位的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
市社保局工作人員介紹,為提高效率,減化程序,此次減免社會保險費無需參保單位申請,統一由社保局根據國家對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類型的有關標準,比對現行參保數據庫后進行減免。目前,玉林市全面貫徹落實減免政策,2020年2月,玉林市免征社保費6400萬余元,惠及6340余家企業,19萬余名職工;減半征收社保費900余萬元,惠及900余家參保單位,3.2萬余名職工,為企業穩崗復工復產減輕負擔,提供助力。據統計,“五免三減半”政策實施期間玉林市預計免征社保費3.2億元,減征2700萬元。
此外,對因受疫情影響連續3個月虧損的企業,可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符合申請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向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交《緩繳社會保險費申請核準表》和財務報表,經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后,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定即可。自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繼續延長實施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具體辦法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9號)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