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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足女被假警察帶走后敲詐錢財,還遭性侵! (2) |
2020年07月14日 12:16 來源:廣西法治日報、平安玉州 編輯:潘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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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該房間前將受害人帶走 這三名“警察”開車押著曉曉先后到兩個派出所門口轉了一圈就離開了,最后將其轉移到另一輛小轎車上,被一名中年男子帶到另一酒店710房間。隨后,該男子要和她發生性關系,但被她拒絕時,男子以“不愿意是嗎?我改天把你們全抓去坐牢!”進行恐嚇威脅,之后男子將她性侵了。 嫌疑人陸續落網,案中案浮出水面 經過縝密偵查,名山派出所掌握了相關嫌疑人信息。性侵曉曉的嫌疑人叫楊某,38歲,玉林市玉州區南江街道嶺塘村人,但楊某的行蹤飄忽不定,一時無法將其捉拿歸案,于是民警通過關系人,規勸其向公安機關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7月9日10時許,楊某來到名山派出所自首;當天下午5時許,民警抓獲其余嫌疑人龐某、龐某興。經過審訊,一個涉及性侵、敲詐勒索、販毒的案中案終于浮現出來。 楊某,男,38歲,因吸毒、盜竊、搶劫、詐騙多次被判刑、打擊處理;龐某,男,46歲,玉林市玉州區南江街道人,吸毒人員,因販毒、吸毒多次被判刑、拘留;龐某興,男,31歲,玉林市玉州區南江街道人,吸毒人員,因吸毒、敲詐勒索、搶劫多次獲刑,同時也是失足女曉曉眾多“老板”之一。 嫌疑人冒充警察將受害人從該酒店帶走 6月24日,楊某、龐某兩人來到位于X良酒店對面龐某興的牛雜串攤聊天,之后,同樣因賭博、吸毒而囊中羞澀的3人一番密謀后,決定冒充警察扣留龐某興手下的失足女,然后再由龐某興出面“幫疏通關系”來騙取其他股東的錢財。 6月25日零時許,由楊某出面把失足女曉曉約到X良酒店,楊某、龐某等3人冒充公安民警控制曉曉。見到同伙將曉曉押上車離開酒店后,龐某興立刻打電話給其他股東稱曉曉“被抓了”“我可以幫著疏通一下”,不知有詐的其他股東于是轉給了龐某興3000塊錢,收到錢后,龐某興就把錢平分給了楊某、龐某等同伴。而楊某在收到敲詐勒索得來的錢后,竟然色心頓起,開車把曉曉帶到另一酒店,強行與曉曉發生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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