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鼓勵和支持高校設置京族文化課,新條例將于11月1日實施
防城港市是京族的主要聚居地。日前,《防城港市京族文化保護條例》(下稱條例)經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準通過,將于11月1日施行,為京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提供法治保障。條例明確了京族文化保護什么、怎么保護等內容。鼓勵和支持高校設置京族文化課,開展京族傳統民俗節慶等。
京族傳統文化主要依靠口授和行為傳承,如今京族的許多傳統習俗和禮儀在逐漸消亡,大量京族文化的代表性實物和資料難以得到妥善保護,京族傳統技藝后繼乏人,面臨失傳的危險,亟需立法保護和傳承。
條例明確京族文化的保護對象為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如京族傳統民俗、藝術、制作技藝、生產習俗、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遺存遺跡等,具體包括包括:喃字、風吹餅、魚露、獨弦琴、“京族哈節”、“高蹺捕魚”等具有代表性的京族傳統文化。對京族傳統文化,明確分為搶救性保護、生產性保護、傳承性保護、整體性保護、文物征集等保護方式。
條例強調,京族文化保護應當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尊重京族風俗、信仰和習慣,維護民族團結,不得歪曲、貶損京族文化,不得傷害民族感情,不得損壞京族文化遺存。對違反規定的,批評教育,責令改正;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機關依照相關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鼓勵和支持開展京族文化調查研究和京族文化題材文藝創作。對在京族文化保護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條例提出建立健全京族文化信息共享機制,除依法應當保密的信息外,京族文化檔案以及相關信息應當予以公開,在依法保護研究成果的前提下,提倡資源共享。
在京族文化人才培養方面,條例規定把京族語言、文學、民俗、音樂、舞蹈、手工技藝等納入京族學生較多的中小學校特色教育的內容,由教育部門指導開設京族文化課程,并配備掌握京族語言、熟悉京族文化的專、兼職教師。鼓勵和支持京族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進入校園傳授京族文化。鼓勵和支持防城港市內外高等院校設置京族文化相關課程,或者采取聯合辦學等方式培養京族文化專門人才。
京族哈節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對京族傳統文化的傳承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意義。因此,條例鼓勵和支持開展京族哈節等傳統民俗節慶活動。明確在節慶期間,有關單位給予必要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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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保護的京族文化包括:
(1)京族語言、口頭文學以及喃字;
(2)表現京族傳統文化的手稿、譜牒等實物;
(3)京族民歌、京族舞蹈、獨弦琴藝術等傳統藝術;
(4)京族傳統醫藥;
(5)風吹餅、魚露等京族傳統制作技藝;
(6)京族哈節、京族服飾等傳統民俗;
(7)拉大網、漁箔、高蹺捕魚等京族傳統生產習俗;
(8)哈亭等傳統建筑以及京族文化遺存遺跡;
(9)保存比較完整的京族傳統村落等文化生態區域;
(10)其他京族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