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財政資金獎勵扶持本地企業
在扶持企業做大做強方面,《若干措施》主要提出給予本地建筑業企業、勘察設計等營利性服務業企業資質晉升、增產創收、創建精品工程等方面的財政資金獎勵細則。例如:本市注冊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的獎勵50萬元,晉升為施工總承包一級的獎勵20萬元;勘察、設計晉升為綜合類甲級的獎勵20萬元,勘察企業晉升為專業類甲級、設計企業晉升為行業類甲級的獎勵10萬元。
鼓勵企業創建精品工程。本市注冊建筑業企業在本市轄區承建的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獲得“詹天佑獎”“魯班獎”“大禹獎”稱號的,給予50萬元獎勵。
外地強優企業落戶本地將帶來先進管理理念和施工技術,對提升南寧市建筑業發展質量有積極的促進作用。《若干措施》提出,引進外地高資質建筑業企業給予的資金獎勵、購置辦公用房補助、產值創收獎勵等。例如:市外總承包特級、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遷入南寧并注冊落戶的(承諾5年內不遷出南寧市),注冊滿一年給予總承包特級企業200萬元獎勵,總承包一級企業20萬元獎勵。
鼓勵培育新型建筑產業工人隊伍
加強人才培育方面,《若干措施》中明確,要充分利用南寧市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邕江計劃”、青年人才“青藍計劃”等人才政策,引進及培育建筑業轉型發展的領軍人才。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和技術人才,經認定為南寧市高層次人才的,住房、醫療保障、子女入學等按南寧市出臺的人才政策規定執行。
鼓勵企業培育新型建筑產業工人隊伍。鼓勵施工企業與專業培訓機構、職業院校等通過校企合作方式,依托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利用施工現場資源,開展建筑工人崗前培訓和技能提升培訓,大力培育自有工人隊伍。建筑產業工人符合規定的,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記者廖欣 實習生張鑫玥 )
(作者:廖欣 張鑫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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