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鐵路、水運、公路多式聯運大通道
鐵路方面,對組織集裝箱貨源經鐵路從南寧發往北部灣港口的經營人或代理人,年度發送量達到5000TEU,且年度增長率達到20%及以上(首次達標年度除外),并形成穩定物流通道的,每完成1個標準重箱獎勵800元。支持開行南寧至粵港澳大灣區鐵路班列的經營人或代理人,向鐵路部門申請運價下浮。
據了解,目前南寧市水運通道主要是內河航運,向東對接廣東,向西對接百色,云南等,能夠形成多式聯運的通道主要是云南貴州方向貨源經南寧港轉運“小新街→南寧港六景作業區→營口港”、“ 南寧-珠三角”。該政策鼓勵發展水運集裝箱運輸。對組織集裝箱源經水運進出南寧的水運服務企業,年度發送量達到2000TEU,且年度增長率達到20%及以上(首次達標年度除外),并形成穩定物流通道的,每完成1個標準重箱獎勵800元。
同時,給予開辟水運航線的主體獎勵。對船運企業或港口企業開行持續經營滿1年,每年進出南寧不少于40個航次的內河集裝箱航線,每年獎勵100萬元。
公路方面,對有資質的企業開行跨境公路直通車,在南寧集結并在南寧進行進出口申報,使用集裝箱貨運車輛承運,經廣西國際陸路口岸出入境的貨物,年度發送量達到150趟次以上 ,且年度增長率達到20%及以上(首次達標年度除外)的,每完成一個重車車次獎勵2000元。企業每新開行一條跨境公路直通車,一次性獎勵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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