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天津3月26日電 (記者 張道正)記者26日從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寶錕,天津市西青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副主任錢雪梅被依法提起公訴。
通報稱,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寶錕(正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日前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寶錕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寶錕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武清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天津市武清區委副書記、區長,天津市北辰區區長、區委書記,天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日前,天津市西青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原副主任錢雪梅(副局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錢雪梅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錢雪梅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天津市西青區中北鎮副鎮長、黨委副書記,辛口鎮黨委書記,楊柳青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