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廣西新聞網 > 首頁欄目 > 滾動新聞 > 正文 |
南寧集中整治“野馬”KTV歌攤,還有這些擾民噪聲 (3) |
2021年03月31日 08:14 來源:南國早報客戶端 編輯:韋幸文 |
|
據統計,29日晚,在民生廣場共查處“野馬”KTV歌攤11處,查扣音響設備11套,依法傳喚12人到公安機關作進一步調查處理。另外,當晚,大沙田派出所也聯合相關部門,對大沙田廣場噪音擾民進行集中整治,共勸說警告廣場舞類3批次,查處“野馬”KTV歌攤2處,傳喚2人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南寧市公安局治安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即日起至6月30日,在全市范圍內深入開展噪聲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將重點整治9類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5類機動車交通噪聲污染,遏制噪聲擾民現象。 ▲“野馬”KTV歌攤的一名攤主在跟警方進行交涉。 9類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分別為: 一是商業經營場所使用音響器材播放音樂和廣告,或者采用擴音喇叭及其他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的;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空調器、冷卻塔等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設備、設施,其邊界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的。 二是非特種車輛使用外掛式音響設備或車載喇叭。 三是在夜市攤點高聲喧嘩、播放音樂、唱歌造成環境噪聲污染,以及在馬路市場、大排擋、餐館等攤點或者鋪面產生喝酒猜拳、大聲喧嘩等噪聲污染。 四是飼養動物造成環境噪聲污染。 五是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樓從事室內裝修、制作家具、室外修繕等活動,在午間、夜間禁止時段施工;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午間和十八時至次日八時等禁止時段,使用電鉆、電鋸等工具產生的高噪聲污染。 六是居民家庭使用音響器材、各類樂器或者進行其他家庭室內娛樂活動時,未采取控制音量等措施的。 七是在居住區、廣場等區域,午間、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影響周邊居民正常休息的體育鍛煉、娛樂等活動的。 八是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的。 九是其他制造噪聲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行為等。
|
||
|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
| >>更多精彩圖集推薦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