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權威、法律效力。今年12月4日是第八個國家憲法日,也是第四個“憲法宣傳周”。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決定,將每年的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
眾所周知,憲法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支持,是特定社會政治經濟和思想文化條件綜合作用的產物。憲法保證國家權力有效運行,規范和制約國家權力。憲法通過賦予立法、行政、司法等國家機關公共權力,使國家權力在憲法的軌道上有效運行,避免國家權力缺位、越位和錯位。
憲法是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人民通過憲法使自己的基本權利得到最明確的確認和最有效的保障。而憲法日的設立、憲法的貫徹落實,有利于健全我國法律體系,為公職人員的工作提供健全的法律依據和法律武器,實現有法可依,也有利于讓憲法思維深深植根于所有人心中,牢記權力屬于人民,權力服從憲法。
憲法規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都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弘揚憲法精神,樹立憲法權威,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既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也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如何揚憲法精神?形式多種多樣,既可以組織向憲法宣誓,也可舉行報告會、座談會、研討會等;既可以舉辦憲法知識競賽、知識問答,也可以利用媒體宣傳,或是以通報違憲違法案件等形式進行。無論何種形式,目的只有一個,就是讓憲法精神入腦入心,使之成為每一個人堅守的底線。
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動全社會尊法、學法、守法、用法,極其重要。在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的當下,每一個人都有必要接受憲法教育,如此才能使國家和社會在和諧、文明、法治的軌道上運行。讓我們在第八個國家憲法日系列活動中,大力弘揚憲法精神,夯實依法治國基礎,讓憲法成為每個人的真誠信仰,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保駕護航。(劉天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