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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首部!賀州氣象探測設施與數據管理新規將于2月1日施行 |
2026年01月27日 18:01 來源:廣西云-廣西日報 記者 夏曉云 通訊員 李日煒 文/圖 編輯:陸奕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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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賀州市人民政府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宣布《賀州市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和探測數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記者從發布會上獲悉,該《辦法》是廣西首個設區市將氣象探測設施全流程管理納入政府規章的實踐,《辦法》聚焦“小切口”,直擊氣象探測設施布局“碎片化”、數據“孤島化”等痛點問題,填補了廣西氣象行業管理的立法空白,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立法范本。
新聞發布會現場。 氣象探測是氣象工作的基礎,氣象數據作為國家基礎性戰略資源,與國防、經濟安全密切相關。《辦法》的制定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氣象行業管理若干規定》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同時,結合賀州市實際情況,參考借鑒了湖南省、山西省、上海市等地方的氣象管理立法經驗做法。 《辦法》共十七條、不分章節,聚焦賀州市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和探測數據管理工作中亟需解決的實際突出問題,按照適用范圍、政府及部門職責、專項規劃編制和實施、探測設施建設和備案統計、探測設施質量控制以及探測數據匯交、共享和安全管理等逐一設定條款。主要內容包括:明確權責體系、統籌設施規劃建設、強化數據共享管理、加強安全保護等。 賀州市將以《辦法》頒布施行為契機,進一步加強氣象探測設施建設和探測數據管理工作。目前,相關部門正積極開展宣傳培訓、配套制度完善等工作,確保《辦法》順利實施,為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更加精準、高效的氣象服務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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