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南國早報記者從南寧市民政局獲悉,經南寧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決定,南寧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農村低保檔次補助標準,從4月1日起執行。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以下簡稱低保標準),是政府為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而設置。低保標準越高,意味著納入低保范圍的困難群眾越多。此次低保提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月6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9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從每人每年4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500元。農村低保三個檔次補助標準調整為:一檔特別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32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340元,二檔比較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220 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230元,三檔一般困難家庭戶從每人每月補助1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補助155元。
需要注意的是,低保標準設置的金額,并非低保戶每人每月實際領取到的低保金數額。具體領取到的數額是:城市低保戶經核定的人均月收入,與低保標準之間的差額。農村低保戶則根據家庭困難程度按一、二、三檔的補助標準發放低保金。
編輯丨盧盈
本文由南國早報原創出品,未經許可,任何渠道、平臺請勿轉載。違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