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額制改革是司法責任制改革的“牛鼻子”,也是本輪司改中難啃的骨頭之一。廣東是司法體制改革第一批試點省份。自改革之初到現在,廣東檢察機關的員額制改革也從“摸著石頭過河”發展為制度化、規范化,成為全國可復制、推廣的檢察員額制改革之“廣東經驗”。
團隊作戰為檢察官“減負”
員額制改革后,案件逐年增加,檢察官人數減少,檢察官人均辦案量不斷增長。對此,廣東省檢察機關采取全省統籌、動態調整員額配置的做法。
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政治部干部處副處長梁志娟介紹,廣東由于區域發展不平衡,不同地區面臨的人案矛盾差異大,針對這種情況,省內明確提出員額配置適當向基層、辦案任務重的檢察院傾斜,珠三角地區檢察院員額比例較高。
全省的檢察院還通過配備司法輔助人員、發揮團隊作戰的優勢,為員額檢察官“減負”。
“部分地區在檢察輔助人員不足的情況下,探索多元化配備方式。”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曾翀介紹,目前,全省已組建辦案組織4119個,由檢察官和檢察官助理、書記員組成固定辦案團隊,或由同一業務部門、全院范圍根據辦案需要統籌安排檢察輔助人員,加強以檢察官為中心的辦案團隊建設。
佛山市南海區九江鎮檢察室檢察官李俊峰告訴記者,員額制改革后,九江鎮檢察室由兩名檢察官變為一名。不過在新的檢察權運行機制下,李俊峰還有一名檢察官助理和一名書記員協助其辦案。“簡單的證據材料交給檢察官助理完成,瑣碎的程序事務交給書記員承擔,我可以集中更多精力去辦案。”
“誰辦案誰負責”使檢察官辦案更謹慎
“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這種司法理念,已深入廣東省每一個檢察官的內心。在廣東,以員額檢察官辦案為中心的辦案模式已經形成,全省由檢察官作出決定的審查起訴案件數量占比超80%。
員額制改革多年來,談及這項改革帶給自己工作最大的變化,受訪檢察官均表示是“責任更大”“辦案效率更高”。
“入額后,權力更大了,流程也更簡單了。以前案子要向所在科室主任匯報審批,現在自己就可以根據職權作出決定,節約了不少內部流轉時間。但與之相應的責任也更大了。”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第一檢察部檢察官許旎娜說,檢察官們會更加嚴格把關每一個案件細節,謹慎辦案。
不同于許旎娜,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周亮感受最深的是,改革帶給他辦案責任心的提升。“以前逮捕和起訴由兩個檢察官辦理,現在辦案從頭到尾都是我跟,辦案思路更清晰,不光可以更好引導公安偵查,還能考慮案件辦理的社會效果,爭取把矛盾化解在案件辦結前期。”
數字是員額制改革成效最好的證明。以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檢察院為例,該院公訴案件的平均辦理時間從34天下降至27天,公訴積案比例從1.38%下降至1.37%;在不捕率基本維持變化不大的情況下,捕后存疑不起訴率從1.62%下降至1.5%。
“能進能出”讓員額制改革保持活力
選出員額檢察官后,如何做好對他們的進退管理,是持續釋放員額制改革活力的重要一環。
據了解,目前,圍繞辦案質量數量、職業操守、司法技能、理論水平等方面,廣東省檢察機關已建立健全檢察官業績評價體系,并正不斷完善檢察官員額退出機制,確保“能者上,庸者下”。
“我們會定時對入額檢察官進行審查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檢察官將退出員額。”梁志娟介紹,2017年以來,廣東省檢察機關為83人辦理重新確認入額手續,為490人辦理退出檢察官員額手續,其中退休、調出本單位、辭職等退出情形411人,其他情形79人。
“退出機制,讓年輕人看到希望的同時,也讓我們倍感‘恐慌’。”佛山市南海區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檢察官梁永年告訴記者,那種“恐慌”是一種本領恐慌,擔心自己的專業知識無法跟上辦案需要。“為了提升自身能力,現在常在用閑暇時間不斷給自己‘充電’”。
采訪中,曾翀也認為,檢察業務類別多,辦理案件類型多,同一個考核標準可能造成考核不公情況存在。“期待考核標準更加清晰化、具體化,比如什么情況下檢察官要退出員額、什么情況下要調離辦案崗位,應具有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記者于子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