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3月13日電 (記者 劉相琳)記者13日從重慶市公安局獲悉,重慶一男子駕駛無牌摩托車撞傷執勤民警,涉嫌襲警罪被依法批準逮捕。該案系襲警罪入刑以來,重慶首例涉嫌襲警罪嫌疑人被批捕案件。
3月5日下午,重慶渝中區交巡警支隊民警在路面設置卡點開展交通違法整治。17時許,王某駕駛無牌摩托車逆向行駛,且未戴安全頭盔。執勤民警及時警告,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王某突然加速沖卡,將執勤民警撞倒后棄車逃竄。經醫院診斷,受傷民警創傷性輕型顱腦損傷,右側額顳部軟組織擦挫傷,右手皮膚擦傷。
3月5日20時許,渝中警方將王某抓獲。王某對駕駛摩托車撞傷執勤民警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隨后,王某被渝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3月10日,渝中區人民檢察院對王某以涉嫌襲警罪依法批捕。
近年來,一線公安民警在執法執勤中遭受阻撓執法、暴力抗法、造謠誹謗事件時有發生,不僅危害民警人身安全,更嚴重損害國家法律權威、破壞國家正常管理秩序,社會各界紛紛呼吁嚴懲此類犯罪。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明確《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五款為襲警罪,這是首次對襲警單獨設置法定刑,最高刑期7年。
重慶警方相關負責人表示,人民警察代表國家行使執法權,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等重要職責。“襲警罪”入刑,將更好地維護民警執法秩序、保護執法執勤民警人身安全,從法律層面進一步為維護民警執法權威構筑堅固防線。警方呼吁廣大市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民警執法,維護法律權威和法治尊嚴。